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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高级财秘/独财研究员/高级研究员》认证管理办法
作者:安盾财税法律研究院      2018-04-24

第一条、目的

为响应国家一三五“培养1万名资本运作方面的资深人才”的战略规划,不断吸纳优秀的研究员进行财税法一体化技术的研发与传播,特制订本管理办法。

 

第二条、适用范围

适用于所有加入重庆安盾财税法律研究院的会员。

 

第三条、 高级财秘认证及权利

(一)  资格条件

同时符合以下事项:

1.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中国宪法;

2. 拥有2年以上财税法专业领域的工作经验;

3. 参见1次以上《高级财秘服务规程》课程、5次以上独财沙龙活动;

4.经过安盾财税法律研究院院务办审核通过。

(二)认证流程

1.       提交报名申请书

2.       提交相关资格证明;

3.       签署声明书,领取《高级财秘资格证》;

4.       院务办登记研究员档案并上网。

(三)、高级财秘权利

1.         成为安盾关联公司专/兼职项目助理;

2.         免费参加独财沙龙活动;

3.         晋升独财研究员。

 

第四条、 独财研究员认证及权利

(一)资格条件

同时符合以下事项:

1.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中国宪法;

2. 拥有10年以上财税法专业领域的工作经验;

3. 担任过两年以上财务经理,或具有注册会计师/律师/税务师资格;

4 参见1次以上《独立财务总监服务规程》课程、担任1次独财沙龙主题发言、5次独财沙龙活动;

5.经过安盾财税法律研究院院务办审核通过。

(二)  认证流程

1、提交报名申请书

2、  提交相关资格证明;

3、  签订会员协议、签订研究员合作协议;

4、  签署声明书,领取《独财研究员资格证》;

5、院务办登记研究员档案并上网。

(三)  、独财研究员权利

1、  成为安盾关联公司专/兼职项目合伙人;担任独财项目的质量督导;

2、  免费参加独立财务总监特训班课程;

3、晋升高级研究员

第四条 高级研究员认证及权利

(一)  资格条件

同时符合以下事项:

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中国宪法;

2. 拥有15年以上财税法专业领域的工作经验;

3. 担任过8年以上集团公司财务总监;或是高校财税法律、资本运作领域的知名教授;或任职会计师事务所/律师事务所/税务师事务所/投行咨询团队的高管;或长期担任资本运作、财税法律领域的客座教授。

4.经过安盾财税法律研究院院务办审核通过。

(二)  认证流程

1、  院务组发出邀请加入安盾高级研究员的《邀约函》

2、  提交相关资格证明;

3、  理事长审核同意。

4、  签署申明书,领取《高级研究员证书》;

4、院务办登记高级研究员档案。

(三)  高级研究员权利

1、  成为安盾会员,享受会员基本权利;

2、  成为安盾关联公司专/兼职项目合伙人;

3、  可以担任独立财务总监项目质量督导;

4、  担任独立财务总监特训课程、其他内训课程讲师

第五条 高级财秘/独财研究员/高级研究员义务

1.       加入研究员QQ或微信群;

2.       关注微信公众号;

3.       积极参加研究院的社会公益活动;

4.       维护本单位合法权益;

5.       向本单位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
第六条 高级财秘/独财研究员/高级研究员申请退出程序

1.         拟退出本单位,应向本院发送书面通知;

2.         本院于收到通知后,及时通知相关单位,

3.         退出后,不得以本院名义从事任何活动。

第七条      高级财秘/独财研究员/高级研究员除名

如有严重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,经院务办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
第八条      其他

本认证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重庆安盾财税法律研究院

2018年4月20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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